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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4章 属性大提升戈金现感谢起典书虫(第5页)

上水月。

一月十二号。

距离八号离开王都已经过去了五天。

两天的时间在亚伯利恩丘陵寻找蓝蛆一族,又在熔岩地带待了一天熟悉增长的力量。

唐正先是返回「自由意志」小队一趟,确定了冒险者队伍所行驶的位置以及到「耶·伊吾尔」距离后。

便使用传送魔法,回到亚伯利恩丘陵。

这次并没有直接前往蓝蛆种族所居住的地下溶洞、坑洞所在的领地。

距离之前所说的三天,还剩两天的时间并不着急,蓝蛆种族中实力最强的便是所谓的“王”。

亚人十杰中也没有蓝蛆一族的存在,这对“王”的实力,大概在第四位阶魔法的水平。

树叶葱幽的密林中。

叽叽喳喳的鸟鸣以及虫啼,在森林四处响起。

这个时候虽然还处在冬季,但亚伯利恩丘陵以圣王国,因为在地理位置上靠近大海的缘故,加上北边有着山脉的阻隔,气温要适宜的多。

整个丘陵地带,并没有遭受到冬季寒冷温度的影响,是一片极其适宜居住的地方。

也正是因为如此,才足够养育了众多的亚人种和异形种在这里生存。

作为皮糙肉厚的巨魔。

戈·金对气候适应性很高,却并不太喜欢帝国的冬天,温度太冷的话,会对战士的行动造成一定的影响。

破碎的数棵粗壮大树倒塌在地上,到处都是凌乱的碎枝和树叶。

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血腥的气味。

这里显然刚经历了一场大战,哪怕有血腥味的存在,森林中依旧没有野兽或魔物敢靠近这里。

戈·金坐在断裂的树干上,粗糙的手掌用力的揉搓一根削尖的枝条,用古老的钻木取火的手段,点起一堆篝火。

粗壮厚重的狼牙棒兵器「附魔金属棒」,摆放在身侧,一同靠在树干上。

上面沾染着点点的血迹。

若仔细观察,狼牙棒前端附着的钉针,有不少出现了缺口,甚至磨平了许多。

这是长久的战斗,无法进行细心保养所留下来的兵器损伤。

戈·金盯着篝火上逐渐烤熟的大型麋鹿,粗糙的手掌撕下一块儿鹿肉,大口的吃了起来。

牙齿闭合间还有丝丝的血水溅出。

其实,生吃的话更方便一些,只不过戈·金并不是没有见识的巨魔,在帝国长久奢华的生活,早就摒弃了茹毛饮血的巨魔习性。

一丝若有若无的白色雾气,在远处的密林中飘过,仅仅引起几片树叶微微的抖动。

戈·金咀嚼着嘴中的烤肉,继续盯着篝火上的麋鹿,但眼神却变得冰冷了一些:“已经跟了老子两天了,趁老子还没有生气之前,最好滚!”

冷漠的声音在林中响起。

空气变得安静,只有火焰燃烧枝叶发出“噼里啪啦”的声响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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