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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去几年是唐军亲自参与走私,现在要拨乱反正,则是需要强化官府的管理与造血能力。关税与商税乃是这里收入的大头,过去只是转嫁了风险,不代表这些税没必要去收。
与陇右那片苦寒之地不同,河西这里屯田所产之粮,足够供应本地数万驻军。
“不缺粮就好办。”
方重勇长出一口气,在纸上继续写道:“建立丝绸与西域奢侈品本位制度,开当铺,开钱庄,开商行,放低息贷款。”
在他看来,大唐中枢官员,对于“钱”的理解还非常肤浅。哪怕到了明代,提出“开中法”的那位官员,也是没有完全理解钱对于国家来说,到底意味着什么。
因为对于个人来说,无论是多么大的家族,钱只是用来卖东西的硬通货。但对于国家来说,所谓“钱”,不过是“流动性”三个字的缩写而已。
钱多钱少,以什么样式为主流,只在于流通环节的一切,而跟社会财富本身无关。
流动性越好,流通越顺畅,对于经济的发展越有利。人们对这个过程的认识,经历了“钱只是财富”,“钱不是财富”,“钱还是财富”三个阶段。
第一个阶段好理解,说白了就是以物易物。
第二个阶段也好理解,纸币也好,贵金属也好,作为货币本身,都存在一个“使用价值逐渐趋近于无”的过程,由实物货币变信用货币。
至于第三个阶段,其实一直到宏观经济学建立之前,发明了纸钞的人类,都普遍认为钱是没啥用的。换言之,大家都认同“货币面纱”理论,也就是货币对经济没啥实际用,货币就是一层实物上的面纱。
而后面宏观经济学的核心观点,就是货币对实体经济有用论。
换言之,哪怕是虚拟货币也好,债券也罢,只要能够顺利流通,那么它对于实体经济都是有利的!
唐代虽然以绢帛为流通主体,但实际上,绢帛也是具有广泛使用价值的,本质上跟“以物易物”没有多少区别。这样的钱币,流通效率非常低。
还处于“钱只是财富”这个阶段。
如果能以某种“票据”,在小范围内代替绢帛流通,那么本质上就“解放”了一批处于流通状态的绢帛,使得社会上可以使用的物品变得更多了。
社会整体可以用来交易的货币变多了,流通顺畅了,那生活水平自然就上来了。
方重勇觉得,这便是河西解套的钥匙所在。
而要“发行”这样的票据,就必须囤积数量惊人的绢帛在府库里,可以随时用来“兑换”。类似金本位,只不过用的是丝绸。或者是西域过来的奢侈品。或者是二者的混合。
它就在那里,可以随取随用,但平常人们又不会取不会用,这便是方重勇希望见到的理想状态。
说白了,这些物品只是用来作为“抵押物”,发行债券用的。方重勇的本意,并不鼓励这一类物品以货币的形式在河西市面上流通。
那么,所需数量庞大的绢帛从哪里来呢?
要知道,来往于西域和沙州之间的商队,随行几千头骆驼都是常有的事,运输货物的数量极大。哪怕基哥拼命往河西运输绢帛,也不见得可以满足需求。
所以必须要有对应的配套政策,这一套才能玩得转。
想到这里,方重勇又在纸上写道:“丝绸出口配给制,进出口等额制,质押金制度。”
不同的西域商队,根据“贡献度”的不同,每年配给的丝绸进口额也不同。“贡献度”怎么来,河西节度府这边说了算,有一个相对清晰的标准。
反正到时候河西节度府规定:为了防止西域商人在大唐境内为非作歹,所以胡商们在携带西域货物入境的时候,还必须根据所携带货物的价值,向河西府衙缴纳一部分“质押金”。
换句话说,胡商空着手来没事,但要是带货的话,就必须缴纳质押金。并且这个质押金只收货不收贵金属。等胡商返回西域的时候,这笔钱再还给他们。
这些“质押金”本来就是要用来卖的货,肯定不会原封不动带回去,所以这其实是变相逼迫胡商们在河西本地采购及售卖货物,拉动地方经济。
而所谓的进出口等额,就是胡商带多少货入关,就可以带等价格的丝绸茶叶等大唐特产出关。
胡商要是空着手来,就只能在大唐境内消费,一片叶子也带不走。什么东西算是商品,这个需要“报关”,只有报关了,有了“出口配额”,胡商才能把商品带出河西走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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